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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2)

2023-05-10 14:56:27

各位考生:

、上海市教委对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将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日期安排在2017年3月26日(周日)全天,复试内容详见我校官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我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开放申请时间为3.17-3.24,请在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填报我校调剂意向或向我校发送预调剂申请的同学务必在3.24号之前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取得我校复试资格必须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报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考分达到国家录取线,自动取得复试资格,我校不再另行通知,但仍需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接受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取得复试资格,需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我校研究生复试。





表一:考试日程安排(拟定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3月25日(周六)

8:30——19:00


复试资格审查

我校体育馆

资格审查所需携带材料将另行通知

3月26日(周日)

8:30——11:30

笔试

本校各考场

3月26日(周日)

13:00

面试

本校各考场

3月27日、28日

(周一、二)

阅卷、统计分数,考生休息

本校

3月29日(周三)

9:00-11:30

公布成绩、受理成绩异议申请、现场录取

本校天马讲坛



表二: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专业

拟录取人数(最终录取指标以教育 部下达为准)

法学理论

1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0

刑法学

50

民商法学

30

经济法学

10

诉讼法学

12

国际法学

20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8

法律硕士(非法学)

60

法律硕士(法学)

110

合计:10个专业

340人

  

咨询电话:

021-39227001(梁老师)

021-39227142(袁老师)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B1法学楼302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2017年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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