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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论货币(上)

2023-05-10 14:56:27

编者按

。法国经济学家苏珊·德·布朗霍夫(Suzanne de Brunhoff)的《马克思论货币》(Marx on Money)是这个领域里一本非常重要的经典著作。在书中,她系统整理并研究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货币问题的分析澄清了一些理论上的不清晰的地方,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本书的特点和优点是:(1)强调了马克思货币理论研究的整体性和逻辑性,这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从《资本论》三卷整体结构和逻辑来分析货币的研究框架;(2)揭示了马克思货币理论中将货币与资本主义生产结合在一起这一独特线索,向我们展示了一幅马克思货币理论内容的丰富画卷。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以《资本论》第一卷为基础,着重分析货币的“一般理论”和“完整理论”,在对货币起源、本质和职能等方面的探讨中分析了马克思对货币问题的分析方法和逻辑结构。第二部分主要以《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为基础,将货币与资本主义经济相结合,通过论述货币与资本循环、资本积累和再生产之间的关系,为资本主义信用体系和金融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本书于1973年以法语出版,1976年翻译成英文出版。本文以英文版为基础翻译而成。本刊将分上下两期出版以飨读者。希望本书的翻译工作能够有助于国内学者对马克思货币理论的研究和思考,。


作者苏珊·德·布朗霍夫(Suzanne de Brunhoff)(1929—2015),巴黎第十大学(Université of Paris X Nanterre)教授。

 

译者金梦迪,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王娜,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导言

第一次阅读《资本论》人们可能并不理解开篇为什么会分析货币。马克思从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商品、交换、流通开始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没有考虑特定的社会条件,看起来一开始并不是在资本主义范畴下对货币进行讨论的。马克思为什么没有跟随李嘉图从特定社会条件下的商品生产出发来考察商品呢?熊彼特认为《资本论》的薄弱之一就是货币理论,并认为马克思对货币问题的研究逊色于李嘉图。

 

对于《资本论》这部分缺乏关注似乎代表了对于马克思这一独特(surprising)方法的接受。对一些马克思主义者而言,货币没有任何科学意义,而是私人生产者之间生产关系“物化”的象征。其他人则遵循着马克思的分析,并不去探究《资本论》开篇为什么会分析货币逻辑的而不是历史的原因。但是这并不是由于商品经济先于资本主义。否则,马克思的分析将会完全不同。我们应该充分考虑资本主义仍然是商品经济这一事实,并且将货币的货币特征与生产方式的需求相联系。比如,采取李嘉图关于资本和劳动的平均占比决定货币选择的理论,这样货币就成为某种特定商品生产方式下的标准化商品。

 

相反,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信用之前,是在没有考虑资本有机构成的情况下研究货币。正是这种对货币特征的抽象研究引出了对资本主义生产融资(financing)的分析。货币放在《资本论》开篇不仅仅因为它是从资本主义中抽象出来的,而且也不取决于前资本主义经济的优先出现。问题是在与历史双重分离的情况下,如何能够利用这种方法理解货币的经济作用。

 

马克思认为他的分析完全不同于其他经济学家,,就是它从来没有从商品的分析,特别是商品价值的分析中,发现那种正是使价值成为交换价值的价值形式……因此,我们发现,在那些完全同意用劳动时间来计算价值量的经济学家中间,对于货币即一般等价物的完成形态的看法是极为混乱和矛盾的。例如,在考察银行业时,这一点表现得特别明显,因为在这里关于货币的通常的定义已经不够用了”。

 

想要考察货币的本质,起点必须是“演绎”法,而不考虑它在资本主义中的具体形式和作用。这可以使我们在理解资本主义中的货币作用时避免两种错误观点,即混淆货币与商品及货币与资本。

 

为了理解货币理论的意义必须通读《资本论》,它首先出现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前几页,并为第二卷第三篇信用的分析奠定了基本分析框架。让·阿尔都塞已经阐述了马克思《资本论》中的理论和古典经济学家的区别,从而为如何整体地理解《资本论》打下了基础。错误地理解马克思的货币理论将阻碍人们理解后面的所有问题,特别是货币和信用的关系。如果这样的话,第二卷和第三卷中关于资本积累融资和信用作用的大部分分析都会被忽视(因此,更倾向于李嘉图的货币理论而不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支持者的邓尼斯(HDenis)几乎没有谈到这些分析。再或者这些分析就被用来考察信用和银行了,而没有和第一部分的货币理论有机联系在一起。这一分离可能是希法亭过度估计“金融资本”作用的原因之一。不论哪种情况,这都反映并导致了对于《资本论》不同部分之间关系的理解不足。

 

但是,如果理论没有相关性,如何说明理论的一致性?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难道货币体系中就没有发生某些剧烈的变化,使人们以一种完全不同于马克思的方式来讨论货币?即使从“思想史”方面的阐述也面临完全误解的风险。

 

但是,这种反对是无效的,因为货币理论的内容并不取决于“货币的特定形式”(金属货币,可转换的纸币还是不可转换的货币)。需要解释的是货币存在的经济基础,不仅仅是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而且是作为特定需求的对象,即使货币的主要形式是不可兑换的纸币。这是作为货币经济存在基础的货币特性:“即使废除金银以及法币这些工具,我们也不能摆脱货币。”马克思早于凯恩斯80年发现了这点。因此很有必要回顾货币是如何具有这一特性以及为什么具有这一特性的。


一、货币的“一般”理论(A “General” Theory of Money)


马克思主义的货币理论之所以吸引我们主要是因为其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理论结合在一起。由于货币是资本主义机制的组成部分,它的作用是由其在整个资本主义经济总体关系中的职能所决定的。马克思认为货币是“生产的社会关系”,因此,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它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体系的一部分。但是,它又以货币形式存在,并以特别的方式参与其中,而货币问题恰恰在于理解货币作为特殊存在的意义,这与资本主义特征的其他关系不可分割但又有所区别。通常我们同时代的人在分析“实际价值”时会忽视这点或将其作为附属品,而在经济体系中其他变量不能减少的时候,货币突然再次出现。但是,在专家的分析中,这只发生在给每个人造成不便并打乱大量计划和项目之后,随后,它再次消失。货币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可以在资本积累融资和它周期性变化的条件下提供“实际”和“货币”之间调整和失调基本关系的解释。但是,这并不足以形成一种货币具体形式的理论,即在与其他经济现象的矛盾中持续或复发的货币现象。

 

因此,适用于资本主义体系的货币理论必须是一种对于所有货币经济都有效的一般货币理论,换句话说,货币的一般理论。马克思对这个问题的解释在马克思主义货币理论中开花结果,展现在《资本论》第一卷的第一部分。因此,马克思认为从独立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方面开始货币研究很有必要,这决定了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角色。

 

如果误解了货币理论的目的,这种方法可能会被搅乱,并且没有看到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货币职能开始,看起来好像是忠实于马克思主义,事实上是误解了马克思的货币理论,即一种独立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货币关系”,并且使货币和信用的关系难以兼容。因此,将《资本论》第一卷作为一个精心设计的假设结构是错误的。在这一假设结构中,常识的观点及货币和商品的庸俗概念成为理论分析的元素,而将货币问题留在生产理论中的其他地方解决。这使第一卷代表了一种非货币理论的理论。这种解释是错误的:在《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给出了商品和货币流通的一般理论。这种错误的原因在于没有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构,它结合了与本质、来源和行动方式不同的经济要素;其结果是加剧这种误解。人们无法看到货币流通的一般规律如何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继续发挥作用,在那里存在一种特殊的货币流通,即信用。

 

同样错误的另一方面在于完全接受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部分第三章中分析货币职能的部分内容作为全部内容,然而只有整体解释才构成货币理论。这点将进一步讨论,但是这里有必要指出这种分析的不充分性,像希法亭所分析的那样。他用三章开始对金融资本的研究,看起来好像遵循《资本论》的解释顺序:(1)货币的必然性;(2)流通过程中的货币;(3)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即信用货币。但是希法亭只讨论不可兑换的纸币和信用货币,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关联的现代货币形式,并没有首先在构成一般货币理论的整体中解释货币职能。在他研究的第一章,货币作为贮藏工具并没有出现。关于一般货币理论的疏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因为信用的货币理论包括贮藏职能的内容。希法亭的错误与上面提到的问题有相同的根源。在没有首先阐述一般的货币理论的情况下想要描述资本主义情况下货币的职能是没有意义的。

 

然而马克思对他的方法给出了大量的说明。它们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1)“商品生产”的特征是商品和货币的流通,它可以完全通过一般社会关系来定义:“私人交换以私人生产为前提。”因为货币是私人经济主体之间一般交换关系的表示,所以“货币经济是一切商品生产所共有的”。人们可能会问,是否商品生产的概念并不是交换分析和价值理论简单组合的结果,这个组合过于宽泛以至于并不能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研究的起点。但是,如果没有发现自己被未经定义经济地位的货币所阻碍的话,生产的科学研究需要对货币交换进行适当的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必然是货币经济。只有赋予货币明确的经济存在,我们才能够将易货经济与货币经济完全区分开,且不危害生产的研究。然后人们将看到贮藏职能满足了需求,并表示私人经济主体间的价值转换,这标志着易货经济和货币经济之间开始分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可能分析 “实际”条件下资本主义生产中交换的均衡状态,就好像货币没有经济作用一样,货币交换的初步分析与《资本论》的宏伟设计紧密相连。

 

(2)因此,“企图从货币和商品的资本性质得出表明货币所以是货币,商品所以是商品的特征的些特有属性和职能,是错误的”。

 

(3)这就是为什么从金属货币的简单流通而不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信用开始构建(一般)货币理论是很有必要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给出了一个历史的原因:“这是历史的进程;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初期,信用货币还不起作用或只起很小的作用。”

 

然而,我认为主要的原因是这个:“第二,这个进程的必然性,在理论上由以下的事实得到了证明:图克等人过去对信用货币的流通所作的一切批判性的说明,迫使他们不得不再三回过去考察在单纯金属流通的基础上事情是什么样的”。在不同场合,马克思都回到了这点上,就像他批评麦克莱德(MacLeod)想要从货币的最高级形式——信用——来推导货币一般一样,或者像他指出图克和富拉顿混淆货币和资本或者货币和商品,因为他们“不是首先从抽象的形态上,看货币怎样在简单商品流通内部发展和怎样从经历着发展过程的商品本身的关系中成长起来”。

 

马克思认为,为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理解货币,从“简单的”,即抽象的流通开始很有必要。只有这样,才能构建货币的一般理论。简化为从金属货币开始仅仅是个“好的抽象”,这对确定每个“货币关系”的具体特征很有必要。

 

有必要具体说明这一点,以防成为新悖论的受害者。在简单流通中研究货币与其他商品的变动关系,这种抽象以闪亮并坚固的金属形式显示因而具有可视的基准外观。相比之下,马克思拒绝将债务和信用网络作为货币的分析起点,其形成了一个非物质的循环,相互的权力和义务彼此独立,又互相平衡。为什么“好的抽象”将金属货币作为初始对象,而不是用已经在货币流通过程中自发地被抽象出来的一些元素?在另一种形式中,当马克思将信用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联系在一起,并将它与对所有商品生产有效的货币一般概念区分开来时,相同的起点问题重新出现。但是,这个问题的答案现在要求我们回到为什么货币的具体形式要在货币的黄金形式之后。

 

将金属货币的流通作为起点是因为“简单的商品形是货币形式的胚胎”,并且因为探求货币—商品形式的起源是为了揭示商品—金属如何成为货币—商品。黄金能够在与其他商品的关系中发挥货币作用,是因为它在与其他商品的关系中已经起到了商品的作用。这在马克思的解释中是最著名的一点。毫无疑问它是个很必要的连接,但是如果它从后者独立出来,人们仍然无法看到货币形式的具体特征。一种商品从一系列商品中独立出来作为“一般等价物或者货币”,同时也就将所有其他商品从一般等价物的性质中排除。它有一个被社会承认的等价垄断,这是其作为货币的社会功能的特征;此外,它以其具体形式不断地贮藏和再现。如果在这个基本点上不清晰,货币作为商品就会导致相反的观点,即黄金是商品价值的简单象征。如果黄金仍然是像其他商品一样的商品,那么相反“一切商品变成货币”,货币特权分配给黄金就显得武断且毫无根据。因为价值的固有度量是劳动时间,货币可能是在生产不同商品中消耗劳动时间所需要的一种简单的权利纪录。马克思说,这是格雷从他不完全的因此也是不正确的商品分析中所推导出来的理论。完整的商品分析应该包括货币形式的起源,即将一种商品转变为从所有商品分离出来的一般等价物。它应该包括货币作为不同于商品的某种东西并从它们中分离出来的形成过程。否则,每种商品都是货币,且所有货币都是简单的商品,以至于既没有货币,也没有“私人交换以私人生产为前提”中的商品生产。

 

因此,为什么货币理论首先考虑金属货币的历史原因在逻辑上也属于理论原因,从“一般等价物或货币”形式的起源开始,在所有商品生产中确定了货币的必要性。马克思的这种观点构成了马克思的货币理论与其他理论的本质区别,无论是麦克莱德和富拉顿,还是李嘉图。

 

然而李嘉图与马克思使用了相同的前提,他从黄金开始研究货币商品,黄金以和其他商品相同的方式决定它的价值。“李嘉图像决定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一样,首先用对象化在金银中的劳动时间量来决定金银的价值。金银作为具有既定价值的商品,用来计量一切其他商品的价值。”

 

人们看到了很大的相似之处,以至于认为马克思通过对金属货币的分析开始他对货币的考察,是为了将货币商品的传统和劳动价值论结合起来,就像李嘉图之前完成的那样。但是,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这种理解不能解释李嘉图为什么没有忠实他自己的前提假设,或者为什么马克思批评那些将货币作为简单商品的错误,即将货币作为商品来确定其价值,而没有理解货币不同于商品之处。在《资本论》中,通过考察金属货币的流通而进行的有效简化,并不是对李嘉图前提的回归。相反,它允许马克思转变这些前提,并抽象货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特殊意义,货币在这点最初无法显示其与其他商品的本质区别,因为货币作为金属商品与其他商品具有相同的性质。因为“困难不在于了解货币是商品,而在于了解商品怎样、为什么、通过什么成为货币”,所以将“简单”流通的研究作为一般货币理论的必要起点是一种有益的简化或者抽象。

 

因此,马克思主义货币理论从识别“一般等价物或者货币”开始,它将一种商品与所有其他商品以及所有商品与货币区分开来。这是真正的一般货币理论,其本质意义在于这种分析适用于所有“货币经济”的货币形式。但是第二步对于描述货币形式和货币职能及局部的复杂关系也是必要的。后者应该建立在货币形式的基础上。但是,马克思建立的关系并不是全部存在于货币的“本质”特征和表示它的“现象”之中。他分析的“一般等价形式”的所有形式是相互补充的货币职能,虽有区别但又相互联系,这种现象只存在于一般等价形式的贮藏和再生产的结合当中。省略某个单一的形式或者将其错误地放在与其他形式相关的地方会使人们质疑货币的具体性质和货币理论的一般意义。换句话说,只有一个完整的货币职能理论才够完全定义货币的具体形式,并实现一般的货币理论。这就是为什么现在需要按照需要货币形式的完整定义所要求的固定顺序来分析货币职能之间的相互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第三章遵循着同样的顺序。


二、“完整的”货币理论(A“Complete”Theory of Money)


(1)价值尺度、(2)流通手段、(3)货币,这是马克思分析货币的三个主要方面。人们往往会立即被第三点“货币”所吸引,但其实这一章都是在分析货币及其不同职能。虽然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职能不能和“货币形式或一般等价物”相割裂,但“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并不一定要采用货币“实体”作为一般等价物实实在在的体现。因此这一章是在“货币形式”这一概念下递进展开的,这一顺序决定了所有的连接步骤(connected steps),包括货币作为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术语”的最终表现。但是,只有在这三个步骤的结尾,货币的“经济存在”才被完全定义,尽管一般等价物的性质是所有货币职能及它们之间相互连接的根本原则。

(一)货币,价值尺度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或者“商品价格的货币形式”是直接从一般等价物的起源推导出来的。“因为一切商品都按照一定量的金和一定量商品含有等量劳动时间的比例用金来计量自己的交换价值,金就成了价值尺度”。如维克赛尔所说,接下来将要出现的“最卓越的货币问题”(“the monetary problem par excellence”),即所谓的如何决定“一般价格水平”,而不是商品交换中所决定的相对价格水平,这里并不是一个货币问题。这里不存在各自效用相互对立的“循环使用价值”(circulating use value),独立的货币价格依赖于价值固定的货币。因为商品之间不能立刻交换,而要通过商品流通,而商品的流通就需要货币。进入流通的商品具有价格,货币具有价值;因此,甚至在引入货币以前,由于从“相对”价值形式向一般等价形式的转化,“最卓越的货币问题”就已经出现并解决了,通过这种方式货币价格的确定就等同于货币形式的出现。

 

然而货币形式意味着将货币作为一种商品来生产。如果黄金的价值(其生产所需的劳动时间)改变而所有其他商品的价值以及其他因素保持不变,一般价格水平将会发生变化。如果生产一定数量黄金的必要劳动时间增加一倍,那么货币价格将下降一半——起初发生在黄金生产销售者购买的商品上,接着所有的商品都会按照相对价值调整自己的价格(假设在这一过程中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因此,由于黄金作为一种商品的相对价值改变,存在着货币价格的单独调整。这是否又将我们带回维克赛尔的货币问题以及我们当前所说的“实际”部门(商品本身)和“货币”部门(与货币有关的商品)的“二分法”?按照假设,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根据马克思的理论,货币是一种特殊商品。但是在这个阶段的分析中,货币仍然根植于和商品的等量交换,而马克思的分析不同于李嘉图仅仅在于他坚持货币形式的唯一性。

 

商品价格(与货币的交换比率)与商品价值可能的偏差表明了货币形式与等价商品之间比率的具体偏差,如果商品生产中的必要劳动保持不变,那么就不会存在这样的差异。

 

“虽然价格作为商品价值量的指数,是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但不能由此反过来说,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必然是商品价值量的指数。假定等量的社会必要劳动表现为1夸特小麦和2镑(约1/2盎司金)。2镑是1夸特小麦的价值量的货币表现或1夸特小麦的价格。如果情况许可把1夸特小麦标价为3镑,或者迫使把它标价为1镑,那么作为小麦的价值量的表现,1镑是太少了,3镑是太多了。但是1镑和3镑都是小麦的价格,因为第一,它们是小麦的价值形式,是货币;第二,它们是小麦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可见,价格和价值量之间的量的不一致的可能性,或者价格偏离价值量的可能性,或者价格偏离价值量的可能性,已经包含在价格形式本身中。”

 

马克思认为货币和商品形式之间的区别及其对价格和商品价值之间关系的影响不能等同于“实际”部门(real sector)的“相对价格”和“货币价格”之间的差异(dichotomy)。这种差异是指由市场决定的所有价格和价值(商品和货币的供求)。马克思阐述到这里并没有考察不同类型市场之间的关系,而只对包含货币的商品流通一般情况进行了考察。作为“价值尺度”,货币商品“天然”地和商品的交换价值相联系。但这里并没有考虑“古典”经济学家所讨论的两个部门的“差异”,也没有试图通过假设货币需求和供给的相互作用的方法来解决这种“差异”。在《资本论》中,通过货币形式的定义,同时提出并解决了价格和价值的偏离的问题,这一问题在这里主要是指商品的黄金价格和商品价值之间的价值关系。就商品价值的市场价格而言,它不能在简单流通中解决甚至提出,因为它关系到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市场分析。因此,商品的货币价格和相对价值之间的偏离问题并不是“最卓越的货币问题”。这里所讲的货币形式问题及其解决并不取决于不同的市场是如何相互联系的,而是取决于等价物的交换以及一般等价物的出现。“价格就其一般概念来说,首先也只是货币形式上的价值。”

 

价格和价值的偏离并没有妨碍货币成为价值尺度。这一职能同时取决于商品和货币的等价性以及它们的形式差异,其运行条件包括它们自身的一般限制,其中一个限制就是价格和价值之间的偏离。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包含两个互补的条件。由于货币分析的起点是等价商品的交换,黄金作为一种商品“具有一个潜在的可变价值”。给黄金赋予一个确定的价值会破坏黄金作为价值尺度的基础,黄金的本质是一种商品,并被赋予一种神奇的力量使得商品之间可以彼此相称(commensurate)。然而,使得黄金具有可变价值的原因也使它不具有价格,即作为它自身的等价物。如果黄金具有价格的话,它将只是一种普通商品,失去其一般等价物的性质和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我们可以看到为什么论述必须遵循这样一种顺序,接下来马克思讨论了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市场价格”,之后在分析信用时又分析了货币市场的货币价格。但是讨论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价格将会引起混乱。

 

马克思区分黄金作为价值尺度的特征(黄金的价值随着生产条件的不同而不同)和作为价格标准的特征同样可以避免这种混乱。黄金作为价格标准时,规定一定重量的金属作为计量单位,使得无论黄金的价值如何变动,不同商品的价格之间都可以比较。。但是在李嘉图的理论中,货币标准不变性的假设决定了商品的货币特征,这种商品的价值和其他所有商品一样是可变的。而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在作为一个标准固定下来以前,货币就和其他商品不同了。

 

在简单流通中,价格标准有一个法定的“货币价格”。

 

“一定重量的贵金属,如一盎司金,由官方分成若干等分,取得法定的教名,如镑、塔勒等等。这种等分成为真正的货币计量单位后,又分为新的等分,后者也具有法定的教名,如先令、便士等等。一定的金属重量仍旧是金属货币的标准。改变的只是分法和名称。……因此,价格或商品价值在观念上转化成的金量,现在用金标准的货币名称或法定的计算名称来表现了。于是英国人不说一夸特小麦等于一盎司金,而说等于3镑17先令1012便士。

 

一定量黄金的名称或者“货币价格”就是计价单位。“商品赋予自己交换价值的那个独特形式,转化为货币名称,它们用这种名称彼此说明自己值多少。而货币这方面也就成为计算货币。”

 

从后面我们可以看到,只有黄金作为计价标准时才具有“货币价格”,而黄金作为价值尺度时是没有价格的。货币不同方面的每一个混淆,打乱马克思论述顺序的每一个解释,都会破坏货币形式的具体特征,即马克思主义货币理论的本质。

 

接下来我将回到货币标准的传统特征,即国家干预。马克思反复提到了国家在货币标准中所扮演的角色,我们有必要考察其重要性。但是,我们有必要首先了解货币理论的所有要素并将它们按顺序排列,否则很难理解为什么马克思在理论解释中省略了很大一部分对“货币权力”的考察,。


(二)货币,流通手段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或者“商品价格的货币形式”是直接从一般等价物的起源推导出来的。“因为一切商品都按照一定量的金和一定量商品含有等量劳动时间的比例用金来计量自己的交换价值,金就成了价值尺度”。如维克赛尔所说,接下来将要出现的“最卓越的货币问题”(“the monetary problem par excellence”),即所谓的如何决定“一般价格水平”,而不是商品交换中所决定的相对价格水平,这里并不是一个货币问题。这里不存在各自效用相互对立的“循环使用价值”(circulating use value),独立的货币价格依赖于价值固定的货币。因为商品之间不能立刻交换,而要通过商品流通,而商品的流通就需要货币。进入流通的商品具有价格,货币具有价值;因此,甚至在引入货币以前,由于从“相对”价值形式向一般等价形式的转化,“最卓越的货币问题”就已经出现并解决了,通过这种方式货币价格的确定就等同于货币形式的出现。


(三)货币,贮藏手段


作为贮藏手段,货币是“作为货币商品出现,就是说,它不像在充当价值尺度时那样是观念的,也不像在充当流通手段时那样可以用别的东西来代表”。第三种职能的悖论在于我们完全分析完货币之后论证了货币是“自洽的(proper)”。它(在《资本论》中)所处的位置以及作为完整的货币理论的最后要素所起到的具体作用,可以使我们理解为什么它是货币和信用的分界以及国内流通(internal circulation)和国际货币的分界。

 

1贮藏

 

贮藏是商品流通的中断:一系列的转换被打破并暂时仅限于C—M这一形态的变化。这一中断反映了将货币硬化并持有的愿望。“货币硬化为贮藏货币,商品出售者成为货币贮藏者”。贮藏是一种对货币本身的需求,货币是一般等价物,具有区别于其他商品的特殊性质。

 

但是只有分析了货币的其他两个职能之后才能对货币作为贮藏手段的职能进行分析。贮藏手段意味着货币商品要具有价值,作为它与其他商品可通约(commensurability)的基础。它同样意味着要有商品的实际流通,没有商品的实际流通就没有货币黄金这一贮藏实体。如果没有货币的前两个职能,第三个职能也毫无意义,贮藏就会变成对金属的单纯需求。从而黄金会从它的“经济存在”回到“金属存在”,将会失去作为货币的意义。但是反过来,贮藏对完成货币的经济定义发挥着根本性的作用。金和银“是作为流通过程的结晶而保持流动状态的。同时,金银本身只在不是流通手段时才固定为货币”。

 

不论货币形式在前两种职能下如何变形、转化和消失,货币贮藏这一对货币的特殊需求都能用于不断保存并重构货币形式。正因如此,货币贮藏转而成为前两种职能的条件并改变了它们的特性。同时,“天然材料”和作为价值尺度(职能1)的计价单位都通过贮藏成为“凝结的货币形式”。另一方面,“把商品在金的形式上从流通中抽出,是使它经常保持在流通中的唯一手段。”也是通过保持流通手段这一货币特征来保证货币第二种职能可持续性的唯一方法。因此,货币贮藏可以协调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之间的关系。它可以吸收超过流通需求量的货币供给。货币商品的原始“供给”通过流通中对货币的“需求”以及对“作为财富的货币”的需求来平衡,后者发挥着“波动调节器”的作用。

 

“为了使实际流通的货币量总是同流通领域的饱和程度相适应,一个国家的现有的金银量必须大于执行铸币职能的金银量。这个条件是靠货币的贮藏形式来实现的。货币贮藏的蓄水池,对于流通中的货币来说,既是排水渠,又是引水渠,因此,流通中的货币永远不会溢出它的流通的渠道。”

 

货币贮藏的调节功能不仅可以由黄金来实现,也可以通过任何种类的通货来实现。这是流通的条件之一;它有意义,那是因为货币具有价值和具体形式。

 

然而,货币的贮藏职能或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需求在统一和调节货币各个职能方面并不能消除货币流通中固有的内在矛盾。恰恰相反,货币贮藏保留了与所有商品不同的货币形式,同时也保留了商品流通中不平衡的风险。要理解这一点,我们有必要考察其特殊动态的特点。

 

货币贮藏者对货币的欲望“按其本性是没有止境的”。这是因为货币在“质的方面”是“是无限的……因为它能直接转化成任何商品”——今天我们称之为货币的“流动性”。但是货币贮藏者可以积累的货币量是有限的,因此与货币的无限力量相比总是相对受限的。这就导致了商业货币和贮藏货币之间的持续套利。

 

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马克思分析的货币贮藏和凯恩斯定义的流动性偏好之间的差异。两者都意味着权衡(tradeoff):在马克思这里是货币和商品之间的权衡,在凯恩斯那里是货币和资本资产之间的权衡。权衡源自于可支配货币的有限数量(根据马克思的说法)或有限供给(根据凯恩斯的说法)与货币普遍的交换能力之间的不平衡。但是在两者那里,无论是贮藏的条件还是贮藏的效果都是不同的。

 

矛盾的是,马克思对货币贮藏的分析似乎完全是基于贮藏者心理:贪婪、对黄金美学性质的热爱、狂热的积累……但是这些动机都具有单一的对象和单一的效果,能够完全排除这些心理原因。贮藏者的贪婪可以由货币是一般等价物这一独特性质所解释,其作用在于保持这种独特性。这就是为什么贮藏者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相反,凯恩斯的“流动性偏好”,是在货币市场中可观察到的行为并对税收和利息的变化敏感,它与“投机动机”有关,而“投机动机”不完全由其在货币市场中的作用所决定。货币供求曲线交点的可度量趋势与不能完全适应其结果的原因是不同的,这引起了关于现金贮藏用于投机的确切本质和它不同于其他形式现金之间差别的无数讨论。在流动性偏好的背景中,有一个心理分析不到之处。因此马克思的分析与凯恩斯的区别——当马克思在资本主义市场发展以前分析贮藏作为简单流通的时候,在事实上是相联系的——在于基本方法论和概念上的差异。马克思看似更加“心理的”描述其实是融入在货币贮藏这一货币职能的分析中,而凯恩斯的功能和心理上的分析则留下了一个心理因素无法解释的问题。

 

贮藏依赖于货币是一般等价物——从而可以和任何商品进行交换——这一特殊性质,但贮藏在具备货币正常职能的同时仍然和货币的其他两种职能一样存在货币混乱的可能性。商品流通被贮藏打断、维持和调节。

 

“既然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是卖又是买,这个局部过程同时就是一个独立的过程。买者有商品,卖者有货币,也就是有一种不管早一些或晚一些再进入市场都保持着能够流通的形式的商品。没有人买,也就没有人能卖。但谁也不会因为自己已经卖,就得马上买。”

 

这意味着“包含着危机的可能性,但仅仅是可能性”。正因如此,商品的价格形式可以保持纯粹的理想性,而与任何的实际交换无关。“每一个商品监护人都知道:当他给予商品价值以价格形式或想象的金的形式时,他远没有把自己的商品转化为金,而为了用金估量数百万的商品价值,他不需要丝毫实在的金。”如果货币商品自身的价值是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基础,那么就没有任何方法可以同时用于确定货币的价值和“无限的力量”。

 

因此贮藏在商品简单流通的条件下完成了对货币的经济定义。我们可以看到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贮藏手段等职能的统一。我们也能看到这些职能的分离如何使得一系列交换发生中断,所以货币问题代表了商品流通中由私人经济主体导致的内在不平衡。货币在经济上的重要性并不在于其数量变化对价格的影响,而在于其形式是一般等价物。马克思明确强调简单流通并不能解释任何问题,它只具有“浅显和表面的特征”,因为它“依赖于一切处于简单货币流通之外而只反映在简单货币流通中的情况”。但货币的这种次要特征并不会破坏货币的重要性。在他研究的最后,马克思定义了货币经济存在的所有情况。货币形式只是由于其职能的多元性和不可克服的二元性质而被保留下来,这种性质的二元性可以由可变的贮藏—减少贮藏来体现。

 

这一长串的分析除了货币存在的条件以外,并不能解释任何东西;但这样做可以防止对货币的分析破坏性地侵入对生产的分析。货币和其他商品一样被生产出来,但它有着自己的流通规律。在所有同时进行的交易背后,产生了作为个人财富存在的货币积累。因此,所有等价产品的交换并不一定要在特定的时刻进行。货币数量论分析中的货币数量过多只与狭义的交换概念以及商品和货币的强制识别,继而强制其数量相等有关。李嘉图忽视了货币贮藏是错误的,通过贮藏,货币暂时退出社会流通,成为私人财产,恢复成它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第一阶段。货币并不仅仅遵循非货币化和转化成通货这一直线过程,而是经历非流通和流通之间的连续循环。

 

结果是,尽管货币贮藏职能的重要性具有次要作用,但货币不是中性的并且永远也不能被完全中和(不论是随着信用还是货币政策的发展),因为私人决策在其中发挥着作用。流通中的货币不属于任何人,但其流通是以贮藏的形成为条件的。贮藏是保持一般等价物价值的价值储备。其积累是中性的,因为“把货币贮藏起来不投入流通,同把货币作为资本而增殖,恰恰是相反的两回事”。马克思延续了马尔萨斯对“储蓄(saving)”和“贮藏”的区分。但是李嘉图错误地认为“储蓄是为了花费”并把贮藏误解为“绝对财富的积累”。然而对价值的需求与对资本的需求有着本质的不同,它给交易世界提供了一个额外的维度,即形成一个可以在商品流通中取代“节约”的蓄水池。根据《资本论》的计划,对于货币理论重要性的分析将在本研究的第二部分进行。但从第一卷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运用他的概念表明每一次商品交换都对应着某种特定的货币职能。

 

2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

 

考察完“贮藏手段”之后,货币以所谓的“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出现,即作为交易结算的手段。“金变成不同于铸币的货币,首先是由于它作为贮藏货币而退出流通,其次是由于它作为非流通手段而进入流通,而最后则是由于它突破国内流通的界限以便在商品世界中起一般等价物的作用。这样,金就成了世界货币”。这里只是给出了一个简要的概括,马克思的详细分析要到信用和国际收支平衡研究中去寻找。

 

贮藏将商品的卖和买分离,用马克思习惯的符号来说就是C—M//…C。在以信用销售之后货币作为支付手段执行职能,事实上,商品在没有货币流通的情况下进行了流通,其图式为:C—信用…—M(作为支付手段)。要与债权人达成交易,债务人就要通过出售商品C将其转化为货币储备起来并在到期日支付给债权人。整个商业信用链可以以这些交易为起点组织起来,这些交易建立在交易各方基于彼此的义务和权利所达成的协议上。到了到期日,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进入流通,它“表现为纯粹的商品,但是不像贮藏货币那样在流通之外,而是在流通之内”。但是,在商业危机的情况下,它“完全像货币贮藏者所理解的货币一样,作为交换价值的唯一适当形式、作为唯一的财富出现”。并且“由信用主义突然转变到货币主义”。这表明不论在现实中有多少货币会被信用代替,货币理论都具有其重要性,这将在分析信用时得到解释。

 

最后,“世界货币”是“恢复原来的贵金属块的形式”的黄金,是一般等价物。“只有在世界市场上,货币才充分地作为这样一种商品执行职能,这种商品的自然形式同时就是抽象人类劳动的直接的社会实现形式。货币的存在方式与货币的概念相适合了。”世界货币具备货币的所有职能。但是,“不同各国流通领域之间的商品交换越发展,世界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以平衡国际差额的职能也就越发展”。

 

每一个国家都必须建立黄金储备基金。在国家必须建立黄金储备这一点上,马克思部分地接受了重商主义的观点。但正如我们随后将看到的,他完全拒绝了李嘉图关于国际收支自动平衡的理论。

 

在讨论这些之前,我们有必要完成马克思关于货币作为贮藏对象以及信用和国际交易的储备积累工具的作用的分析。在简单流通中,当为了投资而建立储备时,可以看到货币在资本积累的融资中开始发挥作用。但是这一新的功能是资本主义经济带来的,并不影响货币理论的有效性,货币理论是考虑经济实体中仅仅由于“货币关系”产生的所有经济影响。

 

这里还有最后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马克思的货币理论是一般和完整的,?


(四)货币与社会权力(social power)


,拥有货币是权力的来源之一,。从历史角度来看,马克思是在绝对君主制下提出这一点的,绝对君主制“需要拥有这种权力的物质杠杆,这就是一般等价物”,即可以转化为任何商品并且“永远可以流通”;。同样,一个国家在与其他国家的交往中也需要储备黄金这一世界货币。“这就是为什么在重商主义体系中,金和银用于衡量不同社会的权力。”马克思引用了詹姆斯·斯图尔特的观点:“一旦贵金属成为商业对象,成为一切物品的普遍等价物,它们也就成为衡量各国实力的尺度。”

 

。但社会贮藏和私人贮藏之间有着共同的根源。“货币是‘无个性’的财产。我可以用货币的形式把一般社会权力和一般社会联系,社会实体,随身揣在我的口袋里。货币把社会权力当作物品交到私人手里,而私人就以私人的身份来运用这种权力。”

 

。我们找到的一点残留的分析也明显被修改了含义。在讨论国家的货币角色时,马克思描述了国家如何建立和保障铸币标准。随后他写道:“因为货币标准一方面纯粹是约定俗成的,另一方面又需要得到公认,所以,最后就由法律来规定了。”

 

此外,国家铸造流通手段并发行具有强制性的纸币通货,其通过社会强制性行为而具有社会有效性。这一作用使得国家可以通过通货对其本应代表的黄金的相对贬值来偿还债务,而不用考虑其有效贬值。在第一种情况下,国家作为债务人受益;在第二种情况下,债权人从经营中获利,但国家也从税收中受益。由于国家是货币标准和铸币之间名义关系的保证人,国家就可以利用流通中金币和铸币标准重量的差异。但这种行为是发生在流通过程中的,它并不意味着国家拥有决定货币价值的经济权力。国家真正的货币权力取决于货币流通中的“内在规律”,即以之前描述的方式决定简单流通中的货币形式。作为货币存在和职能基础的社会关系是私人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私人交换。这是社会基本分工(essential division of society)的标志,货币的经济权力便依赖于此。

 

这就是为什么国家的货币权力需要被货币赋予私人贮藏者的社会权力所制约。社会贮藏和私人贮藏有着共同的根源,但是它们彼此又是相互对立的。国家,或“独立于社会的权力”进行贮藏以巩固其超越私人的权力。但是私人贮藏意味着“社会权力就成为私人的私有权力”。另一方面,国家的公共贮藏意味着一国的货币权力被其他国家的货币权力所制约。,即社会被划分为自主的经济个体。

 

因此,我们便能理解为什么马克思不在他对货币职能的理论分析中加入黄金赋予货币的所有权力,而只包含了作为特定社会关系包含在货币定义中的权力。毫无疑问,人们可以质疑马克思在这一点的分析上并不详细;如果他能说明为什么省略了某些阐述,他的分析将更加完整。但我们不能误解这些并不是遗漏的省略,以免在之后的资本家的货币积累以及银行和货币政策方面陷入错误。


(责任编辑:孙小雨; 审校:骆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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