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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京东“黑稿”罗生门再显商业竞争暗藏黑公关

2023-05-10 14:56:27



近日,京东阿里“黑稿”罗生门事件引发网络热议。11月24日晚,阿里巴巴法律顾问“惠翔律师”表示针对网络上出现的大批量“黑稿”,将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身的权益。11月27日晚,京东法律顾问“JTN陈曦律师”表示,针对一直以来网络上与京东相关的“黑稿”,京东已经采取法律行动,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他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从11月22日,牵扯到中国电商界两大巨头的“黑稿风波”,,伴随两家公司的,是阿里巴巴股价收跌1.65%,京东连续三个交易日下跌,累计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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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热点回顾


11月22日,阿里巴巴法律顾问、新浪微博@惠翔律师发布头条文章《面对谣言,我们仍需要“亮剑“精神”》掀起了大范围的关注热潮。


▲新浪微博@惠翔律师博文截图


惠翔律师透露在天猫双11等大型活动前,阿里巴巴遭遇近五百个账号9700余篇网络黑文攻击,其中以所谓“二选一”和“垄断”为名恶意攻击达4600余篇。各中发文数量完全超出了一个大型媒体集团的生产力,让人不得不对背后的动机和利益链表示怀疑。


▲阿里巴巴网络黑文(截取,图片来自网络)


针对此,22日晚和23日晨,曾推出过《网络平台“二选一”行为对平台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对策研究》的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在朋友圈对阿里巴巴“舆情异动”进行了回应,表示“阿里律师所谓异动舆情的其他各种演绎版本与互联网实验室无关”


▲方兴东(互联网实验室)朋友圈截图


23日下午,新浪微博@今晚月色很美1994发微博公开了一份京东与互联网工作室的合同书,内容显示,互联网工作室将会在2017年10月1日到2018年2月28日为京东提供“推动政府对天猫平台‘二选一’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相关的研究和协同影响服务”,,使得阿里今后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新浪微博@今晚月色很美1994爆料截图


随后,@方兴东于23日晚发表声明称,互联网工作室并未与京东签署过合同书,其次,互联网行业的“二选一”本来就是一种行业乱象,互联网工作室有权利,也将继续跟进“二选一”的研究。


▲互联网实验室声明


面对方兴东的回复,@今晚月色很美1994在11月24日下午再次公开一份新的带有“京东水印”合同,合同双方仍为京东与互联网工作室,时间变为从2017年8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互联网工作室要为京东提供“电商平台反垄断与治理问题的专项研究和协同影响服务”


▲新浪微博@今晚月色很美1994爆料截图


与此同时,24日下午4点53分,阿里巴巴官方微博公布了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的声明,表示“阿里巴巴将依法向司法机关启动报案程序,依规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事实,提供证据”。同日下午9点22分,@惠翔律师表示阿里巴巴方面已经正式向司法机构报案,并且已经将所有的证据资料和线索移交给相关机构。


▲阿里巴巴官微声明截图


事件不断发酵中。从25日开始,《京东花260万高价,多次雇佣方兴东写黑稿攻击阿里》《京东260万雇佣方兴东写黑报告攻击阿里背后》等自媒体网站文章陆续在网络上出现,京东表示,从未与任何机构合作发起针对他人的恶意造谣,京东长期以来遭受系统的、有组织性的、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恶意攻击及抹黑


11月27日晚,京东法律顾问、新浪微博@JTN陈曦律师发博文表示“已受托对此采取包括举报、起诉、报案在内的一切法律行动,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他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新浪微博@JTN陈曦律师博文截图


至此,。但是针对互联网工作室与京东签署的合同书的真实性问题,京东则并没有回应,而方兴东在11月23日于微博发表完声明后也再无消息。


11月28日下午2点58分,@今晚月色很美1994再次发博爆料,京东与互联网工作室签署的合同大多都是通过一家名为“万古”的公司。而截至文章推送时,京东与方兴东仍然没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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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传播分析


依托清朗互联网舆情监测预警系统(科盾科技自主研发的大数据舆情监测产品,综合性能行业领先)显示,对“京东阿里黑稿风波”事件进行监测,从11月20日-11月29日,该事件在全网共计3265条信息。


舆情走势

▲信息走势图


舆情信息走势图显示,“京东阿里黑稿风波”相关话题信息自21日开始上涨,且信息数量呈递增趋势,舆情热度持续保持高位,并于27日达到峰值,仅当天就监测到信息825条。


22日,阿里巴巴法律顾问惠翔律师在新浪微博发表的头条文章揭开了这场“黑稿风波”,。


23日,,媒体和网民纷纷跟进事件,助推了事件的发酵。伴随着涉事双方阿里和京东官方公告的发表,舆情热度逐渐减弱。


但是,“黑稿”事件真相如何、爆料属实与否还未最终公布,并不能排除舆情反弹的可能。


来源类型统计图

▲来源类型统计图


来源统计图显示,“京东阿里黑稿风波”舆情信息主要来源于新浪微博,共监测到信息1149条,占比35.19%,从舆情走势图可以看出,新浪微博上的信息量走势和总体舆情走势基本一致,成为事件信息的主要来源。另外,网站和客户端位列信息来源的第二和第三位,分别监测到信息1091条和439条。


媒体活跃度占比图

▲媒体活跃度占比图


分析可知,,媒体和网民在新浪微博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最高,另外,微信和今日头条上自媒体们的报道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事件的发展。


信息属性分布图

▲信息属性分布图


信息属性分布图显示,“京东阿里黑稿风波”事件以敏感信息为主,占比63%,网民普遍对事件持负面态度。监测发现高频敏感词语包括“黑稿”“攻击”和“恶意”,反映出网民对事件中凸显的商业竞争方式表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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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专家聚焦点


今日排行榜副总裁、总编赵继成11月27日发表博文表示,“京东被指260万雇佣方兴东打阿里真相还在路途,如果京东确实没有给方兴东钱,网上曝出的合同是伪造的,京东应该立即报警,毕竟涉及到重大的商业名誉,绝对马虎不得。不过,从目前京东的声明来看,似乎并未看到京东报警。”


▲新浪微博@赵继承博文截图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一般而言,,但现在也有很多企业会优先打官司,来澄清负面新闻的影响。原因在于,尽管打官司有着不菲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但诉讼的澄清效果却是最好的,也是影响力最大的。


再抛开京东与阿里的争执,不少媒体与媒体人看到的则是这次“黑稿风波”中,,而原本的商战也演变成为了利用“黑稿”来进行商业诋毁。


长江商报发表的文章《京东阿里双陷“黑稿”罗生门 公关战上升到司法层面》表示,“黑稿”泛滥,演变成不正当竞争的“黑武器”,不仅侵害了相关企业的商业信誉,也搅乱了新媒体行业秩序。业内人士呼吁,共同打击商业诋毁乱象,促进新媒体行业的健康发展。


▲长江商报报道截图


零镜网表示,通过黑稿抹黑竞争对手、抹黑企业显然是不当之举,。


4

网友话题倾向


针对此次阿里与京东的“黑稿风波”,网民观点呈现“三极化”,分为“挺阿里”“挺京东”以及“隔岸观火”三种主要的观点倾向。具体如下:


——“挺阿里”


——“挺京东”


——“隔岸观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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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点评


面对黑稿泛滥,评论人曹林曾撰文指出:一个行业退化和堕落有很多标志,比如创新乏力、泡沫丛生、装逼流行、撕逼成风,最明显的标志,是从黑稿泛滥开始的,“看起来风光的互联网行业,就充斥着这种黑稿,


通过抹黑、诋毁对手的“黑稿”的商业竞争方式是近几年新出现的互联网乱象之一。“黑稿”演变成不正当竞争的“黑武器”,破坏了正当竞争的市场环境,侵害了相关企业的商业声誉。


值得一提的是,“黑稿”的泛滥,让很多“心术不正”的自媒体看到了牟利的方式,他们在利益的驱动下,采取以偏概全、捏造内容等方式发布文章,吸引关注,扩大影响力。然后瞄准大型公司、知名人士,或是请利益方在背后提供“黑料”、或是自己炮制真假参半的负面稿件,赚取利益,严重侵扰了新媒体行业的健康发展。


自媒体和企业之间的纠纷呈明显上升趋势,仅今年,就有多个自媒体账号因涉嫌发布“黑稿”等不实文章,被企业诉上法庭。

1月,淘宝公司起诉自媒体人冯东阳,认为其文章故意混淆淘宝和天猫两家主体,要求冯东阳在媒体中刊登公开道歉声明,以消除对淘宝的不利影响。


2月,优信二手车起诉自媒体“互联网热点分析”,认为其发布的文章不实,企图误导公众、营造企业负面形象,要求被告立即删除账号相关侵权文章,停止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3月,美团点评向海淀法院起诉自媒体“互联网分析师于斌”,称其在多个账号内发布与事实不符的文章,侵犯了美团点评的名誉权,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


5月,比达咨询创始人陈礼明、黄顺芳因涉嫌名誉侵权被摩拜单车告上法庭。两人共同控制一家名为“比达咨询”的公司,明码标价向企业收取费用,按照企业要求炮制各项数据,每份报告售价数万元,长期发布“黑稿”,污蔑诽谤拒绝向其付费的企业。


6月,天下网商发文称京东恶意扰乱市场价格,随即遭到了京东的反击,并向国家网信办实名举报。值得一提的是,电商圈打击竞争对手发黑稿这种事情历来就是潜规则,。


7月,ofo官方宣布近40个犄角旮旯的小网站,在同一时间集中发出内容雷同的大量黑稿,恶意造谣ofo欠款25亿,甚至用野鸡财经媒体假冒记者和ofo员工口吻,虚构和编造所谓的采访报道。对此已


有观点认为,对于企业来说,尤其是公关部门,,,若如此,那就是回避业务短板的诛心之论。所以,回归商业竞争的核心才是企业持续发展并取得成功的关键,一家公司即便通过次把次的”黑公关“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如果没有持续加强的业务作支撑,终究无法接受时间的检视。


还要指出的是,中国正从法律法规层面阻断“黑稿”等商业诋毁行为。今年6月施行的《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网络安全行为规范,指导会员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而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同样明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综合来看,企业间应当通过信息分享、法律支持和共同行动建立起一整套的联动机制,推动建立更加诚信、透明的商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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