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并经区住房保障机构复审,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上海市松江区住房保障中心
公示时间:2016年09月26日—2016年10月1日
接待地点: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1号楼309室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6:00
举报电话:37736250
举报信箱: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1号楼309室松江住房保障监督举报信箱 (邮编:201600)
电子邮箱:sjzfbzjb@163.com
上海市松江区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