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近50家企业涉嫌在69种保健酒、配制酒中违法添加西地那非(俗称“伟哥”的药品成分)等化学物质。
2016年5月,,要点重点检验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行为(如:、麻黄碱酚酞、西地那非、他达那非、盐酸二甲双胍、马来酸罗格列酮、盐酸吡格列酮、盐酸苯乙双胍、格列本脲、格列吡嗪、洛伐他汀、氨氯地平和硝苯地平等指标)。
2016年5月,,表明西地那非为处方药,在食品或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中添加属于违法行为,必须予以打击。
2016年7月, 的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表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有减肥类产品添加“盐酸”和“酚酞”的违法行为,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2017年1月,上海幸福9号保健食品骗局事件的曝光,可见保健食品的安全问题不容小觑,同时对保健食品的生产厂家、产品质量以及产品价格等更需要严格审查,确保流入市场上的保健食品具有合法性和安全性。
一、什么是保健食品
来源于网络的释义: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顾名思义,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保健食品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但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可以标示保健功能,而普通食品的标签不得标示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审批程序比食品更为严格,需要经过卫生学、稳定性、功效成份等的检测,以及管理部门相关专家的评审,最后获得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保健食品不能以治疗为目的,但可以声称保健功能,不能有任何毒性,可以长期使用。
二、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
在药品、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行为简称非法添加行为,系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允许,在药品、保健食品中人为故意添加具有一定功能的化学药物成分,以达到追求产品特定功效或改变产品质量特征的目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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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服务指南(2016版)
2.CFDA正式发布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
3.保健食品备案2017.5.1起实施
4.《保健食品备案工作细则》(意见稿)
5.加快提交营养素类产品补充资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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