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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几点建议

2023-05-10 14:56:27

    关于当前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几点建议

 

在2017年315来临之际,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根据从事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的经验,总结出部分关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的一些建议,与市场相关主体沟通交流。希望各方能够群策群力,共同促进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主要建议如下:

1、,虽然当前的投资者权益保护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同样需要看到投资者权益保护领域取得的一些成绩。投资者权益保护常识的普及非常重要,,需要贯彻“让每一个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都得到充分保护”的正确决策指示。

2、应该倡导一种如果投资者提起索赔,不获赔不需要支付任何一分钱费用的氛围。投资者已经造成了亏损,如果起诉需要支付费用,那可能造成的边际痛苦相对比较大,很多投资者因为缺少对投资者索赔实务的了解,在获赔之前不想支付任何费用。这点在国内有一定的基础,但仍缺少大面积推广的氛围。当然,如果投资者自愿支付前期费用而参与投资者索赔,那同样是非常值得支持的。

3、应该有更多的主体参与到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当中,包括律师、媒体、证券公司营业部等等,要多一些接地气的工作,少一些哗众取宠的做秀。投资者权益保护最为核心的是避免亏损和挽回损失。因为这个领域工作琐碎,投入见效慢,无论是投资者还是各方参与主体都应该多一些耐心。,也是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极大贡献。

4、面对越来越的投资者权益保护诉讼,,,可能面临截然不同的裁判结果。,自由裁量权过大,这造成了很多的问题。统一投资者权益保护诉讼的司法裁判标准,让投资者根据法律以及过往裁判案例能够大致对索赔案件形成一个稳定预期,这是当前投资者权益保护中一个非常核心的工作。

5、应该以《证券法》修订为契机,尽快对2002年出台的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进行大幅度的修改。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在过去十多年里对于投资者索赔诉讼发挥了巨大的指导作用,让若干投资者据此起诉获得了赔偿。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个别条款过于粗疏导致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比如在系统风险认定问题上、虚假陈述揭露日认定问题上,都有着明显的粗疏痕迹,在缺乏细化指引的情况下,让投资者在起诉过程中缺少了一个比较明确的预期和指导,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在司法解释修改过程中要注意对于过去出现的一些核心争议问题尽量细化、明确,以对投资者保护发挥更大的诉讼指导作用。

6、应该尽快出台关于证券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案件相关的司法解释。过去三年,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为内幕交易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制订提供了很好的案例基础,有必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升华,早日出台司法解释。同时关于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也是亟需。,处罚案例不断增多,但其实此后引发的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民事索赔却少之又少,尤其操纵市场领域,竟然尚未出现任何一例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不能不说这是很大的遗憾。出现这种情况,有很多原因,其中核心原因之一就是缺少一个可供依赖的司法解释,。如果以《证券法》修订为契机,尽快出台关于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的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将成为中国投资者保护和中国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福音。

(作者许峰律师,系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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